主任:张公民
副主任:孙晓阳 刘 虹
科研外事办工作职责
科研外事办是负责学院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等方面计划、组织与管理等项工作的职能机构。在院党委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01、制定科研制度。负责制定、修改、完善学院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学院科研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科学发展轨道。
02、制定科研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院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查、汇总、协调各系(部)的科研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03、组织科研项目。负责组织国家、省、市、院级重大课题(项目)的初审与立项报送工作,检查和督促各项攻关科研项目的落实,并组织校内外的科研协调、科研联合与协作攻关。
04、培养科研人才。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聘、委托培养、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与引进高层次的科研人员。
05、开展科研交流。负责组织科学报告会、学术讨论会、科技展览会、科研交流会,以及举办科技讲座,开展科普活动。协助各系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组织本校教师在校内外讲学。
06、推广科研成果。组织或会同有关科研单位进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研产品的试制与生产工作,促进学院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07、支持发明创造。支持职工办理与专利权申请相关的事宜。
08、组织科研评比。负责院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组织申报、初评、鉴定等。
09、建设科研基地。做好产、学、研相关的产业开发与合作工作。
10、实施科研奖励。统计全院各年度的科研成果资料,并报院领导审批,为学院实施科研奖励提供依据,并组织实施年度科研奖励。
11、开展学术活动。协助院学术委员会处理其具体日常工作。
其他科研事宜。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科研事宜。